俗稱“辦卡”的預付收費在服務類消費領域比較普遍,其中一些如教育培訓、連鎖健身、連鎖家政涉及面廣、金額大,因而問題突出。預付收費是先付費后服務的模式,付了費能否提供承諾的服務明顯存在不確定性,預付收費卷款跑路的案件頻發(fā),充分表明這種模式有與生俱來的信用風險,甚至不排除一些商家惡意設置欺詐陷阱。幾乎所有預付收費服務機構跑路,都會祭出“經營不善”的理由,這本身就值得質疑。
針對預付收費的風險,近些年各地通過修訂《消保條例》試圖加以約束。但是總體來看,這些規(guī)定還是將預付消費定位于合同關系的范疇,只為事后違約的處理提供了支撐,而本身沒有對預付消費經營行為的合理性與合法性作出界定。因為沒有提供有效約束,所以呈現(xiàn)的還是牛欄關貓的效果。
預付收費所涉及的服務雖然屬于市場自主調節(jié)的范疇,但是市場并不是萬能的,特別是可能存在的信用風險,更需要外在的規(guī)制。如諸多服務機構一次性收了消費者一年甚至更長時間的費用,加上涉及的人過多,就形成了巨額的資金。一旦機構不能提供服務,拿什么作擔保?事實上,很多機構場所都是租賃的,人員也是流動的,基本不具備善后的強制履信條件。如此案中的“家有兒女”嬰幼兒游泳館,跑路后不但吞吃了消費者的辦卡費用,還拖欠了幾個月的租金、物業(yè)管理費。
不能再放任預付收費的信用風險,相關部門應加快相關法規(guī)的制定,實行剛性約束。首先,應嚴格區(qū)分預付收費適用的范圍,明確預付適用的禁區(qū),屬于即時服務的,禁止預付收費。其次,應嚴格限制預付收費的權限,設置預收費額度上限以及按期服務收費的時限,禁止強制預付收費。第三,應規(guī)范預付收費的收費行為,建立預付收費第三方支付與擔保機制?傊,防范風險于前要遠優(yōu)于發(fā)生風險維權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