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的最新消息,今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確定,并對外公布?荚囋簭娬{,各招生院校一律不得招收試讀生和旁聽生。
具體控分線如下:
1.?破瘘c升本科(專升本)
文史、中醫(yī)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94分;
藝術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65分;
理工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24分;
經濟管理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17分;
法學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55分;
教育學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40分;
農學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31分;
醫(yī)學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56分。
2.高中起點升本科(高起本)
文史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70分;
理工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50分。
3.高中起點升?疲ǜ咂饘#
文史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12分;
理工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18分。
4.高起本、高起專藝術類專業(yè)和體育類專業(yè)
高起本、高起專藝術類專業(yè)(除史論、編導類專業(yè)外)和體育類專業(yè)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藝術類高起本、高起?忌鷶祵W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院校錄取時作為參考。
高起點藝術類、體育類專業(yè)錄取時,考生須在文化統(tǒng)考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yè)加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原則上按招生院校的加試專業(yè)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如招生院校自定錄取標準的,應以報名前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為準。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yè)考生調劑錄取時,招生院校應認可考生第一志愿院校的專業(yè)加試成績。
5.招生院校若?谱畹弯浫】刂品謹稻上生源不足,經征求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可用“能力考試”的成績計入總分。以“能力考試”成績計入錄取總分的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門成績不得低于相應科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招生院校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6.高起專的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yè)、醫(yī)學(藥學類除外)專業(yè)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監(jiān)獄管理專業(yè)、勞教管理專業(yè),如線上生源不足可適當降低最低控制分數線,但不得低于相應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
7.招生院校招收的委培生,如線上生源不足,可適當給予降分投檔,降分幅度最多不得超過20分。委培生的招生計劃以《2017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的為準,招生院校必須提供與委托單位簽訂的協(xié)議書。
8.農林、水利、地質、礦業(yè)、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類所有專業(yè),以及專升本、高起本公安、監(jiān)獄、勞教類專業(yè),如線上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向招生學校投檔,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過20分。
9.錄取時,如招生院校對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必須嚴格按報名前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辦理。
據悉,錄取期間,市教育考試院設立咨詢和投訴舉報電話。
咨詢電話:35367070
投訴舉報:3536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