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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長假如果7天都加班 能拿17天的工資
2013-10-01 10:13 來源:揚子晚報我要評論原標題:國慶長假如果7天都加班 能拿17天的工資
國慶長假,1日、2日、3日為國慶節(jié)法定節(jié)假日,4日、5日、6日、7日為公休日。按照勞動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如果法定節(jié)假日安排加班,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fā)基數(shù)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休息日安排加班,應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fā)基數(shù)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根據(jù)規(guī)定,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shù)(21.75天)。目前,南京市區(qū)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80元,那么日工資最低約為68.05元。這樣算來,國慶前三天加班,每天至少可得204.15元(68.05×3);4日到7日加班,每天至少可得136.1元(68.05×2),如果7天都加班,最少可以拿到1156.85元的加班費,相當于17天的工資。
對此,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也提醒,上述案例是以南京最低工資標準計算的,實際情況中,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也就是說,許多加班職工的實際報酬要高于最低工資標準。
編輯:關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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